1.服務器在國外,在國內做電子商務,需要備案嗎?
答:如果該電子商務網站在境內做了CDN加速,需要備案。具體備案事宜可咨詢當地的省通信管理局。如果是專門針對境內用戶開展電子商務,服務器應放在國內。
2.社保提交了60多個人,都需要帶合同原件嗎?
答:提交公司概況里面人的合同原件。
3.社保局不提供紙質材料,網上打印社保證明后,退回意見要求提交核驗步驟?
答:社保證明應為加蓋社保機構鮮章的原件彩色掃描上傳。若為社保機構電子章,或只能從社保機構網上打印,無鮮章的,需提供網上核驗方式。
4.ISP是否有網站接入的區別?
答:有區別。一種是含網站接入,即為網站做接入;一種是不含網站接入,即給企業個人等非網站做接入。為網站做接入,需做信息安全評測,總三個系統評測。不給網站做接入,無需做信息安全評測,只做2個評測即可。許可證上的寫法會有所不同。
5.母公司內資,子公司有外資,可以授權嗎?
答:若有外資的子公司取得工信部頒發的審定意見書及商務部頒發的批準證書,可以授權。否則不行。
6.離岸呼叫中心,在北京申請不開展業務,授權給外地城市可以嗎?
答:公司注冊地省管局辦理咨詢。
7.法人和股東有違規記錄,如果更換法人和股東是否可以繼續申請許可證?
答:《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申請條件之一是“公司及其主要出資者和主要經營管理人員三年內無違反電信監督管理制度的違法記錄”,如果公司本身存在違規記錄,即便是換了法人和股東,仍然不符合申請條件。
8.呼叫中心,因特網接入服務,全國開展業務是否需要在各地管局開展備案?
答:許可證不需要備案,因特網接入服務需做系統對接,企業可找系統開發商協助對接事宜。
9.移動轉售試點和寬帶接入試點,是否可以進行主體轉讓?
答:不可以進行轉讓。
10.企業填寫了變更申請書,之前業務是因特網數據中心,變更后項目為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服務項目內容填寫了“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現在企業想把服務項目的內容取消。要求退回此表單。該業務是否可以退回重新填寫?
答:服務項目不能取消,含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不是靠換證申請書上的寫法決定的。2016.3.1之前發出的IDC證換證時均為不含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如要增加此服務項目,需要先通過互聯網資源協作服務的安全評測,然后提交變更申請(選擇其他變更),獲批后方可加上。
11.企業有省許可證已經過期,注冊資金是100萬元,現在需要增資申請跨地區許可證,這種情況是直接申請,還是現在系統里做變更?申請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答:直接申請即可。流程是先在TSM系統上提交申請,審核員預審核,有問題會退回企業修改,若初步通過后企業提交書面材料,符合受理條件的發放受理通知書,此后如審核無問題大概60天發放許可證。申請者資質要求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管理辦法》第六條,與省內申請最大的區別就是注冊資本的要求,跨地區的是1000萬。
12.企業業務合作協議上,出口帶寬需要寫明多少兆嗎?
答:申請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或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時,提交的網絡托管協議中應寫明出口帶寬。其他業務無要求。
13.提交網審資料的掃描件時,可以加蓋用途章嗎?
答:除需要必須加蓋的公章外,再額外加蓋用途章也是可以的。
14.小區寬帶申請什么業務?
答:小區寬帶可能涉及到“用戶駐地網”試點、“寬帶接入網”試點、ISP業務,可以咨詢當地的省通信管理局,這兩項試點業務都是省里批的,詳細描述具體要做什么,讓管局幫助判斷。
15.鐵通是不是基礎運營商?
答:鐵通是移動的子公司,移動授權鐵通可以做的業務有:(1)固定網本地電話業務、(2)固定網國內長途電話業務、(3)國定網國際長途電話業務、(4)IP電話業務(限Phone-Phone的電話業務)、(5)公眾電報和用戶電報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