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審計公司:公司如何選擇內部審計代理?在現實生活中,對于一個處于經營發展階段的企業來說,按要求適時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并出具內部審計報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不過,由于一些企業經營規模較小,它們并沒有設置專門的審計部門,所以開展內部審計只能尋求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服務委托。這對于北京地區的企業來說也是如此。那么,怎樣選擇靠譜的內部審計報告代理呢?在本文中,北京審計公司將對選擇期間所需考察的要點進行具體介紹!
一、公司如何選擇內部審計代理
1、查看審計公司的從業資質。
在我國,成立審計公司必須滿足:
(1)擁有5名執業5年以上的注冊會計師;
(2)注冊資金10萬元以上;
(3)有固定經營場所;
(4)經過相關政府部門的審批與審核。
因此,只有符合上述成立條件,并取得政府部門頒發的從業資質,其才可以稱得上是為企業提供高品質服務的專業審計公司。所以,企業在尋求內部審計報告代理時,一定要關注審計機構是否具備正規從業資質和經營許可。
2、了解審計公司的服務水平。
事實上,審計機構的服務水平直接影響了企業尋求的審計服務的服務體驗。因而,有關審計公司的服務水平,企業也應多加觀察與考量。一般而言,專業審計公司都有著標準化的審計服務流程,同時還能夠幫助企業在審計過程中積極防范審計風險。而且,專業審計機構在為企業提供審計服務的過程中,還都十分注重與企業負責人保持密切聯系與溝通,從而確定企業的審計需求之所在,進而更好地推進審計工作開展!
3、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內部審計是一項專業操作,其包含眾多的審計類型、審計方法,而且涉及到的審計領域眾多。因而,審計人員必須具備大量的審計專業知識與豐富的審計工作經驗,這樣才能夠妥善處理內部審計過程中所遇到的各類問題。因此,企業尋求審計服務,還需要對審計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職業素養提出要求。所以,企業在選擇審計公司進行業務委托時,考察審計人員的專業水準也是不可忽視的方面。
二、選擇代理記賬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對于《會計法》代理記賬的宣傳力度不夠,會造成許多小型經濟組織、代理記賬特別是廣大的個體工商戶,對于代理記賬,認識的不足,理解得不夠透徹。
2、對于“代理記賬”的措施不是很得力。當前對于應委托代理記賬的小型經濟組織和應當建賬的個體工商戶而言,主要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應當建賬而不建賬的現象十分普遍,二是許多“受托代理記賬人”不具備合法資格。這不僅干擾了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容易派生出許多其他問題。
3、在代理記賬法律關系中,因為受托人的法律地位問題,應該說一直沒有得到徹底的解決,所以實踐中爭議很大。
4、代理記賬機構潛力未充分發揮。代理記賬機構數量仍在不斷增加,但是整體規模普遍較小,代理業務的范圍不寬。真正能夠提供受托單位會計核算、稅收籌劃、納稅申報、內部審計、工商稅務注冊年檢、財稅咨詢等全方位的會計服務的機構很少。
5、代理記賬機構設立不規范。代理記賬機構必須有3名或以上的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專職從業人員,而且主管代理記賬業務的負責人必須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但是實際執行中,相當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并不符合此規定。
6、因為代理記賬機構內部管理混亂。實際執行中代理記賬操作不規范、內部的管理制度不健全也是現象十分的普遍,所以部分代理記賬機構的內部管理制度即使制定也是形同虛設。
7、代理記賬機構執業質量不樂觀。會計核算等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規范之處,一些會計核算并未能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對所代理的公司未按《公司法》計提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的現象也較普遍,代理編制的年度制財務會計報告都只有基本會計報表,均未按照制度規定要求的提供會計報表附注的內容等。
8、是代理記賬業務收費標準混亂。在收費標準這方面,各家的代理記賬機構水平懸殊較大,有些代理記賬機構甚至通過低價從而進行不正當競爭,還有部分的代理記賬機構自身的經營收入核算不正規,甚至隱瞞收入現象也較常見。
以上為專業審計公司如何選擇內部審計代理的簡要說明。在現實社會經濟中,企業經營者和管理人員在進行審計機構選擇時,應準確把握上述相關內容,進而確保選擇最具性價比的專業審計公司進行審計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