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代理-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報表審計是最常規的審計業務,是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定業務,審計依據是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要求。委托方會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或特定事項進行審計,出具審計報告,提供給公司的股東、上級單位、以及政府主管部門。財務審計報告的收費使用有一定標準的,由國家決定。本文將為大家簡述財務審計報告的相關內容。
財務審計報告的作用:
1、鑒證作用。
注冊會計師簽發的審計報告,是以超然獨立的第三者身份,對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合法性、公允性及會計處理方法的一貫性發表意見。這種意見,具有鑒證作用,得到了政府及其各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普遍認可。會計報表是否合法、公允,主要依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作出判斷。上市公司的股東以及潛在的投資者,主要依據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來判斷上市公司的會計報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以進行投資決策等。
2、保護作用。
注冊會計師通過審計,可以對被審計單位出具不同類型審計意見的審計報告,以提高或降低會計報表信息使用者對會計報表的依賴程度,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被審計單位的財產、債權人和股東的權益及公司利害關系人的利益起到保護作用。在進行投資之前,投資者必須要查閱投資公司的會計報表和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了解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
3、證明作用。
審計報告是對注冊會計師任務完成情況及其結果所做的總結,它可以表明審計工作的質量并明確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通過審計報告,可以證明注冊會計師審計責任的履行情況。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責任,是指注冊會計師應對其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審計報告的真實性是指審計報告應如實反映注冊會計師的審計范圍、審計依據、已實施的審計程序和應發表的審計意見。審計報告的合法性是指審計報告的編制和出具必須符合注冊會計師法和 獨立審計準則的規定。
財務報表審計流程:
一項審計工作從業務承接到完成通常要經過以下步驟:
1、會計師事務所和委托方進行初步溝通了解,確定審計目的、審計范圍、審計收費等;并簽訂業務約定書;
2、會計師事務所安排項目組,下發委托方審計準備的資料清單;
3、被審單位按照資料清單準備相關審計資料,并確定現場審計時間。
4、現場審計階段;
5、審計情況匯總和形成審計報告初稿;
6、與被審單位交換意見;
7 、出具正式審計報告。
財務報表審計需提供的資料清單
1、內資企業報表審計需提供的資料清單
2、外資企業報表審計需提供的資料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