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判決書顯示,塔人網絡運營的網絡游戲《仙境傳說》被侵權,獲賠182萬元。
《仙境傳說》是一款由韓國GRAVITY開發的網絡游戲。2017年2月10日,授權方GravityCo,Ltd出具《仙境傳說》授權書,該授權書載明,《仙境傳說》(英文名《RAGNAROKONLINE1》)是一款由授權方擁有的網絡游戲,授權方擁有包括該網絡游戲完整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上述游戲軟件授權方與被授權方塔人網絡在2016年10月1日簽訂授權協議,通過該授權協議已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授權塔人網絡獨家運營。
2016年10月1日,塔人網絡和GravityCo,Ltd簽署了游戲《仙境傳說》的授權書,Grav該游戲的ityCo,Ltd將網絡游戲完整的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授權給塔人網絡。
塔人網絡發現方某通過購買服務端程序及有關文檔并將之復制安裝于其租賃的服務器的手段架設《仙境傳說》的私服,招攬玩家,向玩家銷售游戲裝備和道具,非法經營數額達148.61萬元。塔人網絡遂將方某告上法庭。
法院經審理認定,方某的行為構成了侵犯著作權罪,且情節特別嚴重,但方某在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罪行、主動認罪、積極賠償受害人182萬元后取得對方諒解,具有悔罪表現,故從輕處罰,判處方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74.3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