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衛生許可證簡稱衛生許可證,是單位和個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經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后,發給的衛生許可憑證。通俗的說,涉及到食品生產的單位或個人,才需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食品經營許可證想要延續是要在有效期滿30個工作日前進行申請,如果超過期限,那就只能重新辦理了。
食品經營者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食品經營許可延續申請書;
(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與延續食品經營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延期許可證持有人的申請,在食品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決定是否批準延期。
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審查變更或者延長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材料。
如果申請人聲明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不再進行現場核查。
申請人的經營狀況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對變更情況進行現場核查。
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決定批準延期的,應當向申請人簽發新的食品經營許可證,許可證編號不變,其有效期應自食品藥品之日起計算。主管部門決定繼續許可。
如果不符合許可條件,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作出不續簽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擴展資料:
食品經營許可證辦理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商營業執照
2、法人及負責人的身份
3、資格證明
4、經營場所平面布局圖以及設施設備等示意圖
5、從業人員的名單及健康證明
6、保證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7、食品安全管理崗位及人員證明材料
8、食品監督部門要求的其他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