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資公司是指他們依照中國的法律在中我國境內設立,外資公司的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因此不同于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外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可以是外國的企業、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外資企業依據中國法律在中國境內設立,因此不同于外國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中國境內的分支機構。
外資企業注銷程序
1、董事會決議通過;
2、投資方(股東)批準;
3、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批準;
4、成立清算組,結算資產,公告,出具《清算報告》;
5、稅務(國稅、地稅)登記證注銷;
6、海關、財政、統計部門注銷核準;
7、外匯登記證注銷(外幣、人民幣購匯后匯出,外幣、人民幣賬戶銷戶);
8、工商(營業執照)注銷;
9、勞動登記證注銷;
外資企業注銷準備材料
向外資審批機關申請解散外資企業啟動解散、清算程序前,須向企業原審批機關(各地區外經貿委)請求批準,并向外經貿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請書;
2、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
3、營業執照;
4、批準證書。
新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根據1990年10月28日國務院批準,對外發布《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2014年2月19日《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二次修訂。它規定了外資企業在我國境內的設立程序、注冊資本、出資形式的內容,是規范外資企業在我國境內活動的重要法規。